因應先前社會性騷擾案件頻傳,掀起一連串「Me Too」運動,行政院著手俢法並送請立法院於112年7月三讀通過《性騷擾防治法》、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及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等「性平三法」,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,強化「有效」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、完備「友善」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、建立專業「可信賴」的性騷擾防治制度。
配合上開性平三法於113年3月8日全面施行,子瑋除要求人事單位進行檢討修正本會《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》,期使本會內部規範能更周妥完備,確實符合中央修正後法規外。由於本會性騷擾申訴專線電話號碼,配合電子交換機更新而有所變更,原先張貼於電梯宣導海報,子瑋今天也親自張貼全面更換,藉此宣示本會性騷擾防治決心。並且本次針對議事廳、簡報室、會議室等外賓或民眾常出入的場所,也增加海報張貼,以善盡場所主人防治義務。
性騷擾和性侵害,不僅對當事人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,也讓社會充滿恐懼與不安,我們一貫的態度就是零容忍。希望透過健全的法令與機制,營造性別友善的環境,確保性騷擾防治得以落實,讓市民生活在杜絕性騷擾和性別暴力的社會。